隨著越來越多的為靈活就業人員并參加醫保,公眾開始關注靈活就業的生育費用是否能夠得到保障。今年兩會上,有人大代表提出了“允許靈活就業人員參加生育保險”的建議,國家醫保局日前做出了回應,表示目前所有婦的生育醫療費用都有相應的政策保障。一些地區也已將靈活就業人員納生育保險保障范圍。

國家醫保局指出,我國目前所有婦的生育醫療費用都有相應的政策保障。參加生育保險的婦可以按規定生育醫療費用待遇。而對于靈活就業或未就業的婦,可以按規定參加職工醫保或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從而基本醫保相應待遇。目前生育保險只覆蓋用人單位及其在職職工,而靈活就業人員由于沒有固定的用人單位,不在生育保險法定覆蓋范圍。然而,靈活就業人員在生育后,產后恢復的過程中,勞就業收可能會到影響,因此將其納生育保險范圍有助于緩解其后顧之憂。

一些地區已經在這方面進行了相關探索,規定靈活就業人員在參加職工基本醫保的同時,也同步參加生育保險。此外,對于“放開靈活就業人員參保戶籍限制”的建議,國家醫保局也表示,為適應城鎮化快速發展和人口大規模流,國家已出臺相關文件,明確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的權利。

國家醫保局也已要求放開居民醫保參保戶籍限制。2021年,人社部、國家醫保局等8部門印發文件,要求各地放開靈活就業人員在就業地參加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保險的戶籍限制。國家醫保局表示,各地能夠按照國家要求有序推常住人口參保,多數地區已落實居住證參保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