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報道稱,一些地區已經開始試點向“中人”退休群補發養老金。這一舉措的背景是,2014年我國推出了新的退休“中人”養老金計算辦法,并設定了一個10年的過渡期,這一過渡期已于2023年結束。在過渡期,國家僅按照10%的比例預先發放老辦法計算數與新辦法計算數的差額部分。這意味著2014年至2023年退休的“中人”實際上有10%至90%的養老金被國家“欠發”。比如,甲于2015年退休,據老辦法計算得5000元,新辦法得5500元,超出部分500元僅發了10%,即實際發放的養老金為5050元,國家就欠發了450元。而乙于2024年退休,老辦法的養老金為5000元,新辦法的養老金為5800元,已經100%發放了5800元。很顯然,國家對甲等人存在補發空間。據報道,四川等地已經進行了試點補發養老金。預計其他地區今年也將開展補發工作,屆時“中人”退休群可按照本人實際況計算國家欠發的數額。這是關乎廣大退休職工切利益的大事,相關部門有必要盡快出臺明確規定,規范補發工作,切實維護退休人員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