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云南生活了十年,卻發現每年都有一個不變的主題:云南員分批次地被通報落馬。這種況令人到矛盾,因為我發現,地方越清廉,場就越骯臟。我對云南地方政府的貪污現象早已看破。在第一年來到云南時,我就經歷了兩件小事,對地方政府的生態有了基本認識。自此之后,我漸漸地遠離了政府事務,選擇不再接,視而不見。第一件事是我被州府某部門選中作為公益志愿者,會議已經開始,我因去麗江接到通知往回趕而遲到。等到我趕到會議室時,負責人告訴我:由于你遲到了,單位財務已離開,原定每人100元的通補你無法簽字領取,只能請你明天再來。當時我就想,明天再來?我往返打車的本已經剛好100元了,這算什麼?而且如果你們真的考慮提供補,難道不會要求我出收條嗎?第二件事是我去村公所辦理暫住證。當時,公所里有6個人,其中有人在品嘗功夫茶,有人在吸著咕嘟嘟的水煙,但他們就是不愿意給我辦理暫住證。我知道,為了讓他們滿意,我需要采取一些討好的行,于是我拿出幾包香煙遞給他們,才終于功地拿到了暫住證。回到家后,我的鄰居們都笑了:你去幾天之后再去,結果還是一樣。除非你能找到拿事關系的人,否則就沒有任何好的解決辦法。最后,我想,這一切的煩惱都是何必呢?州慶的時候,崇圣寺三塔對當地居民免費開放,這不是應該是一件好事嗎?我為什麼要特意去排隊呢?反正我每年都要陪同我的同事、朋友、親戚和客戶去參觀。實際上,為什麼在經濟落后的地區貪污現象會更嚴重呢?因為這些地方的產業單一、落后,所以貪污的機會相對較,一旦他們找到了一個機會,就會千方百計地去利用。這就是經濟落后地區貪污現象更為嚴重的原因。經過這些年的觀察和思考,我已經決定遠離云南地方政府。無論如何,我希保持自己的良好品德,擁有一顆干凈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