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日前從西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從今年8月30日起,住房公積金已納西安市《勞合同》全項文本。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各類用人單位必須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對未建立的用人單位,將面臨最高5萬元行政罰和失信懲戒。

新修訂的《勞合同》文本將勞務派遣、建筑行業、綜合集、區域及行業等用人單位納強制建立范圍。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合同》后,必須及時前往注冊地所屬公積金管理部門辦理設立手續。

《勞合同》文本后,屬地公積金管理部門將依法開展常態化檢查,采取EMS、電話、上門檢查等形式進行。對拒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單位將依法罰,并會同其他部門實施聯合懲戒,將違法單位納失信名單并進行

西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員提醒,繳存住房公積金對單位和職工都是有益的。對企業來說,繳存住房公積金有助于樹立良好形象,避免勞糾紛和訴訟風險,現規范化經營。同時,有利于增加企業凝聚力,提高職工的獲得。此外,繳存住房公積金還可以合法減企業稅負。因為住房公積金在企業本中列支,可稅前扣除。

廣大繳存職工可向屬地公積金管理部門或12329咨詢反映相關權益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