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網紅“楊老二”去世的消息引起了眾多網友的關注。據其家屬向,2月20日,他在社火表演中被人灌酒后躺在屋休息,家人發現他已經去世。這一事件引發了網友對于灌酒是否需要承擔責任的討論。究竟若因被灌酒而導致死亡,責任應該如何承擔呢?一起來看看《法治日報》律師專家庫員、北京市京都律師事務所臧德勝律師的專業解讀!這起案件與一般的共同飲酒有所不同,是在表演過程中,圍觀群眾對表演者進行勸酒。在這種況下,如果勸酒者明知對方不能飲酒或已經喝醉,仍然進行勸酒,導致對方酒中毒或其他傷害,甚至死亡,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的規定,勸酒者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如果確實發現勸酒者采取了強行灌酒、脅迫、變相強求、要挾等行為,強迫表演者大量飲用高度白酒,最終導致其死亡,那麼勸酒者可能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如果勸酒者明知短時間飲用大量白酒會對人產生危害結果,還強迫表演者大量飲酒,最終導致對方死亡,可能犯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條的規定,過失致人死亡的,將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節較輕的,將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這起表演社火的煤場活的組織者及場地提供者,對整個表演活負有安全保障義務。同時,煤場也應當對表演過程中演員可能存在飲酒行為做出提醒、勸告、協助、照顧、幫助等合理限度的注意義務。如果未盡到注意義務,導致演員因表演過程中飲酒過量亡,將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社火隊與“楊老二”在表演期間是活的共同參與者,對于“楊老二”在表演期間的飲酒行為也有合理限度的注意義務,同時社火隊應當對醉酒的“楊老二”進行妥善照顧,如果社火隊沒有盡到以上注意義務,也需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這一事件再次提醒了社會文明風俗的重要,圍觀群眾在活現場對表演人員勸酒、灌酒,不僅對表演者健康構危害,也早已離了好、和諧的傳統風俗的本來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