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聘請保安的初衷是為了維護小區的秩序和安全,為業主們提供一個安全、和諧的居住環境。然而,當保安們對待工作敷衍了事,甚至在上班時間沉睡時,這樣的保安隊伍顯然無法勝任其職責,更無法為業主們提供應有的保障。在這種況下,業費的收取就了一個令人費解的問題。業主們支付了業費,卻得不到應有的服務,這顯然是不公平的。而業公司若是以低廉的薪資為借口,對保安隊伍的管理不力,那麼他們又有何面收取業費呢?

為了改變這種現狀,業公司應該重新審視自己的管理模式,提高保安的薪資待遇,改善他們的工作條件,從而激發他們的工作熱和責任心。同時,業公司還應該加強對保安隊伍的培訓和管理,提高他們的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確保他們能夠勝任自己的職責,為業主們提供優質的服務。總之,業聘請保安是為了維護小區的秩序和安全,而不是為了應付差事。業公司應該以業主的利益為重,切實履行職責,為業主們創造一個安全、和諧的居住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