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些退伍老兵提出了一個建議,認為年滿60歲的退伍老兵,無論是農村兵還是城市兵,都應該獲得軍齡補。他們認為,警察退休有警銜補,老師有教齡補,護士有護理補,所以增設退伍軍人軍齡補是合合理的。這樣做可以與社會退休群同步發展,并現對退伍老兵的尊重。同時,這個建議也是據一些單位已經實施的程序提出的,并不過分。

警察、護士等職業都是在維護社會安寧,搶救病危生命的第一線工作。而每一位戰士在服義務兵役期間都可能在邊防巡邏、站崗,也是為了保衛祖國領土完整。他們的貢獻也有其特殊據已經領取補的群,他們每個月都能拿到相應的補,這樣的況已經實施多年。

除了增設軍齡補,他們還建議,對于年滿60歲的退伍老兵,每3個月發放一次軍齡補,打到退役軍人優待證里。或者每年的8月1號,將全年的軍齡補一次打到退役軍人優待證里。數額可以據當年領取的津費基礎上乘以相應的補額度進行制定。

增設退伍老兵軍齡補,實際上也就是在解決退伍老兵養老問題。但需要說明一點的是,如果能增設軍齡補,第一步應該是先試行普通戰士補,看效果如何。第二步再考慮曾經是部隊干部,拿著過萬退休工資的群。最終希民政部、社會工作部和退役軍人事務部可以共同考慮這個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