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湖北竹山21歲晨跑孩遇害案的兇手張某最高人民法院已進行死刑復核,并裁定核準了之前法院的判決。張某犯故意殺人罪、搶劫罪、侮辱尸罪,決定執行死刑并罰金。孩家屬證實,張某已被執行死刑。據警方通報,2021年11月1日,生朱某在竹山縣一公園晨練后失蹤,在南門山樹叢中被發現。警方隨后抓獲了犯罪嫌疑人張某,而他在1998年因搶劫、強、盜竊罪被判無期徒刑,經減刑于2016年刑滿釋放。

近期,有人開始思考法律是否能夠達到教化目的,認為借鑒古代刑罰是有必要的。畢竟,對于心理極端扭曲的罪犯,除了亡命徒之外,法律需要起到震懾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