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上游新聞報道了一名求職者遇到企業“發積分不發工資”況,引發廣泛關注。12月27日,江蘇蘇州市吳江區勞監察部門工作人員表示,將調查涉事公司。調查結果顯示,“發積分代替工資”制度屬實,但沒有實際實施。據介紹,公司工資是按時足額發放的,不存在拖欠員工工資的況。對于‘積分制度’,公司沒有實際實施,對該制度里面涉及的違反法律規定的容,我們已督促其進行改正。現在公司已經重新修訂了相關制度。謝上游新聞對用工環境的監督。據此前報道,涉事公司的“積分制度”存在兌換現金需滿足盈虧平衡和現金流能力的條件。蘇州市吳江區勞保障監察大隊回應稱,如果公司一定要盈利之后再支付工資,且盈利過程超過一個月,那麼拖欠工資的行為涉嫌違法,他們將進行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