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海南省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聯合下發通知,要求全省加強歲末年初的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和災害防范工作。通知明確了三方面的要求,包括深開展冬春消防安全防范專項整治、強化重點行業領域的風險患治理,以及做好災害防范應對和應急準備。

為了確保消防安全,各市縣和各部門要深扎實地開展冬春消防安全防范專項整治工作。針對冬春季節的特點和歲末年初的消防安全薄弱環節,要持續深化消防安全重大風險患的排查整治工作,注重風險管控,加強基層治理,堅決防范和遏制群死群傷火災事故的發生。

同時,各市縣和各部門還要舉一反三,強化重點行業領域的風險患治理。據“減量控大”的目標,常態化開展重大事故患的排查整治工作,特別關注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

此外,各市縣和各部門還要周細致地做好災害防范應對和應急準備工作。重點關注冬春救助和低保、臨時救助、困難幫扶和倒損房屋恢復重建工作,在汛期后組織實施水利、通設施等水毀工程和修復損農田,確保災后恢復重建任務按時完。此外,還要做好森林防火期的各項準備工作,統籌洪澇災害防、災害應急置和應急避難場所建設以及應急裝備設備配置等工作,提升防災避災和自救互救能力。

最后,要時刻做好應急準備,及時準確地報送信息,杜絕遲報、報、瞞報的況。信息報送工作況將納安全生產考核范圍,對信息報送不及時的責任單位將到通報、約談,對造嚴重后果或影響惡劣的況,特別是導致救援遲緩的況,將依法依規嚴肅追責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