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浦東新區人社局與靜安區人民法院聯合創新設立了全市首家工傷爭議聯合調解中心,旨在推工傷保險行政爭議的訴源治理和多元化解工作,并繼承和發展新時代的“楓橋經驗”。近年來,浦東新區每年理工傷申請逾萬件,其中五分之一的案件涉及工傷糾紛。面對工傷認定領域疑難案件的增長、的復雜化、勞資矛盾的多樣化、行政訴訟案件的上升等新趨勢,新區人社局從調解工作載、機制、資源三個要素切,建立了“1+4+N”調解系的基礎上,進一步搭建了工傷保險行政爭議訴源治理和多元化解平臺,設立了工傷爭議聯合調解中心,以促進工傷糾紛案件的功調解和源頭化解,為營造和諧勞關系、促進新區社會和經濟可持續發展提供保障。

浦東新區工傷爭議聯合調解中心由靜安區人民法院行政及執行裁判庭、浦東新區勞人事爭議仲裁院和浦東新區社會保障服務中心組,實現了“司法、行政、仲裁”三調聯。該中心通過構建多元工傷糾紛化解矛盾平臺,以息訴止爭為目標,及時解決工傷認定申請中傷人員和用人單位之間就勞關系、法律適用、工傷待遇給付等糾紛產生的爭議。中心充分利用法律專業優勢,在矛盾糾紛多元解決機制中發揮作用,實現企業有序發展和勞者合法權益保障的“雙贏”。

聯合調解中心設在浦東新區社會保障服務中心一樓接待大廳,并設有常駐的工傷認定調解員。對于簡單的工傷保險問題,工作人員可以當場給予解答回應。如果通過前端調解無法解決,聯合調解中心將及時派遣法、仲裁員介調解,推“協同發力、調解先行、仲裁介、司法托底”的訴調銜接機制。中心通過通、勸說、釋明等方式,促使雙方盡早達調解協議,努力將工傷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聯合調解中心揭牌當天,即功化解了一起工傷糾紛案件。

浦東新區人社局表示,工傷保險有典型的“小險種、大保障”特征,工傷認定又是工傷保險待遇的前置條件。一旦發生爭議,矛盾往往比較尖銳。希通過“三調聯”機制的運行,形更多息訴止爭的果,積累更多的調解案例和經驗。同時,努力將聯合調解中心打造集調解、釋法、宣傳、疏導和合作流功能于一的創新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