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樁未滿12歲男殺害的案件在網絡上引起了熱議,讓人們紛紛表示不滿。這起惡案件發生在2023年8月30號的傍晚6點半左右,地點是湖北省荊州公安縣的某個村莊。12歲的年李某某殺害了四歲的鎮某某。這名14歲的男孩將哄騙至偏僻的菜園,沒有人會發現,然后將孩推下糞池致其死亡。最后,他還蓋上木板,掩蓋了罪行,然后離開了。的父親表示,兇手“僅僅只是因為我的兒和他的妹妹因為玩玩時,有過多次的吵鬧”,他就將我的兒殺害了。而且他的心如此平靜,還多次撒謊,好像跟他沒關系一樣。1月26日晚,被害的父親發文稱,因為涉案男孩未滿12歲,無刑事責任能力,案件被撤銷了。對此,很多網友紛紛表示:“未年法不是來保護惡人的”,“只要發生人命案,不管年紀多大,都應該一視同仁承擔刑事責任”,“無法無天,沒有天理”,“法律的初心不是這樣的,不能助紂為,不能持強凌弱,不能放縱壞人”,“這樣斷案后續會有更大的慘案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