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白河法院功通過“訴前委派調解+司法確認”的方式化解了一起企業間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雙方一分錢未花,事卻迅速得到解決,原告甲公司與被告乙公司簽訂的房屋租賃協議糾紛得到圓滿解決。乙公司欠付租金事實明確,但其實際經營困難,法院將案件委派給人民調解委員會與承辦法共同調解,最終雙方在人民調解委員會主持下達了調解協議,并向白河法院申請司法確認,案件得以圓滿化解。白河法院一直努力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將矛盾糾紛止于訴前,化解于萌芽狀態,下一步,白河法院將繼續發揮“人民調解+司法確認”的便捷和實效,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加公正、高效、便捷的訴訟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