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規范廣靈縣道路通秩序,有效遏制道路通事故的發生,減道路通違法行為,凈化道路通環境,廣靈縣公安局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以及公安部《道路通安全違法行為理程序規定》的要求,決定啟用廣泰西街延陵路口西的電子警察違法抓拍設備。

電子警察將針對以下通違法行為進行采集:1、駕駛機車不按通信號指示燈通行(闖紅燈)的,將記6分并以200元罰款;2、機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導向車道的(不按規定車道行駛),將被以100元罰款;3、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禮讓的(不禮讓行人),將記3分并以200元罰款;4、駕駛機車違反止標線指示的(闖令),將被記1分并以200元罰款。

本通告自2023年5月17日開始生效,通告時間為30天。通告結束后,所有違法數據將依法予以行政罰。廣靈縣公安局呼吁廣大通參與者自覺遵守通法規。特此通告廣靈縣公安局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