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3年國務院35號文發布以來,國家相繼出臺了一系列利好養老產業發展的政策,包括養老用地、投融資、財政補、稅收減免等方面。各省市也紛紛出臺了相應政策,以支持本地養老服務業的發展。本文針對養老床位的建設補和運營補以及各地的老齡化況,對全國31個省市進行了梳理,以方便讀者參考學習。

從下表可以看出,各省市在床位建設補方面主要以自建和租賃為區分。然而,發展水平較高的浙江和江蘇已經開始注重護理型養老床位的建設,并向其傾斜。各個省市的建設補額度從每張床位補1000元至40000元不等,其中江西、廣西和湖北等省份的補額度較低,每張床位補額度在1000元左右。而上海、北京、天津、甘肅、四川、云南和遼寧(大連)等省市的每張床位補額度超過一萬元(含10000元)。補額度的大小在一定程度上與經濟發展水平有關,但是廣東省作為經濟強省在養老產業投方面相對較低。

在床位運營補方面,補額度主要集中在每人每月30-2250元之間,大多數省市的補額度在每人每月100-500元之間。福建、天津、寧夏和吉林(大慶)等省市的補額度超過1000元(含1000元)。補額度的大小主要據老人的健康狀況來區分,但也有一些地方據養老機構的星級評定和綜合評分等來進行區分,例如杭州市和楊浦區。

各省市的老齡化程度差異較大,華南地區和西北地區的老齡化程度相對較低,大多數地區的老齡化水平低于全國平均水平。例如,2013年末新疆的老齡化水平僅為10.86%。而華東地區、華北地區、四川和重慶等地的老齡化程度相對較嚴重。例如,2014年末上海市的老齡化水平已經達到28.8%,遠遠超過新疆。

通過對各省市的床位建設補和運營補況的分析,可以看出不同地區的政策差異和發展重點。每個地區都有其特定的經濟和老齡化況,因此政策也有所不同。了解這些政策和況,可以為養老服務機構的發展提供參考和借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