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吉林白城洮南市一名村民黃德義因私自修建“便民浮橋”而被以尋釁滋事罪以刑罰,引發了公眾的廣泛爭議和思考。許多人對這一罰表示不認同。修橋補路無疑是一項善事,浮橋的存在也說明了當地政府的部分莫許。然而,如果有人以此為借口,在斷流季給便道挖坑,強制走浮橋,對外鄉車輛進行敲詐勒索,這就令人無法茍同了。我們希政府能夠為民著想,盡快修通大橋,這才是解決之道。我們不否認便民浮橋的意義,但也應該好好查查其中是否有一些員不作為的問題。若是以便民為名行坑民害民之實,那就是可恥的。否則,也就不應該以尋釁滋事被起訴了。如今,網絡上指向政府的聲音屢見不鮮。然而,如果浮橋出現事故導致人員死亡,政府和村民黃德義誰來負責呢?是否應該拆除不安全患?而個人利益損是否應該上綱上線呢?國家和人民群眾的利益又在哪里?不要忘記,就在這個月初,燃氣罐炸造了嚴重的傷亡,最終還是政府買單。我們應該謝我們的時代,謝我們的政府在保護我們的安全。我們要謝我們的黨和領導的軍隊,是他們確保了我們的安全出行。所以,不要被假象所迷,永遠要相信我們的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