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都上空飄落著紛紛揚揚的雪花,引發了朋友圈的熱議。較強冷空氣影響,全國多地開啟低溫冷凍模式,都氣溫降至0℃以下。在這樣的天氣條件下,野外作業人員、環衛人員、供電工人、快遞員、外賣小哥等為保障我們的生活在低溫中辛苦工作,他們的權益到了大家的關注。都日報錦觀新聞請來了四川蓉城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執行主任王勁夫律師,針對大家關注的有關低溫勞保障問題進行詳細梳理并進行普法。他首先解答了關于低溫天氣作業是否有低溫補的問題。據國家規定,低溫作業是指工作地點平均氣溫等于或低于5攝氏度的作業。在法律上,雖然目前尚無類似系統、的管理辦法,但國家文件對低溫作業的保護和待遇有相應的規定,勞者在低溫下作業可以低溫津。然而,由于國家目前未制定相關配套的管理規定,所以用人單位可以據自況確定低溫補條件和標準。接下來,王勁夫律師解答了低溫作業是否屬于工傷的問題。他指出,被凍傷的勞者可以工傷待遇。凍傷屬于理因素所致職業病,因此勞者在低溫作業時被凍傷的,應當認定為工傷和工傷保險待遇。但是,勞者必須向職業病診斷機構申請職業病診斷,取得了職業病診斷證明書后才能申請工傷認定并工傷待遇。此外,用人單位應當為勞者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防護用品,做好低溫條件下勞保護工作。據《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做好冬季防寒保暖工作的通知》,低溫作業職工可以的保護包括提供防寒采暖設備、防寒服、鞋、帽、手套等保暖用品,定期檢,提供高熱量的食以增加耐寒能力,定期組織育鍛煉等。王勁夫律師表示,勞者在低溫作業中的權益應得到充分的保障,用人單位應當落實勞保護措施,減高溫時段室外作業,維護勞者健康及其相關權益。因此,他呼吁全社會關注勞者的權益,共同為勞者提供更好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