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4日,黑龍江省黑河市江市一居民撥打120急救電話后,急救人員卻拒絕幫忙搬運患者下樓,稱搬運患者并非其義務,且由于原因無法搬運。這一事件引發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和熱議,讓人們開始重新審視醫護人員的職責和義務。

在這起事件中,急救人員明確表示自患有腰間盤疾病,無法幫助搬運患者下樓,并表示自己“沒有這項義務”。這引發了網友們的激烈爭論,許多人質疑醫護人員的救護責任。一位網友表示,“120不抬病人還救護車嗎?靠病人和家屬扶上車。那是出租車,沒有困難能120嗎?”這位網友的言論點出了一個關鍵問題:按照正常的邏輯思維,120趕到患者家里以后,不應該是推著急救車,或者是抬著擔架嗎?然后再把患者抬進救護車,送醫院進行治療,這不是一套完整的急救護流程嗎?更何況,從視頻中可以清晰的聽出,患者家屬是一位同志,本不可能搬得起躺在床上的老人,按照這位家屬的描述,以前中醫院的救護人員來了都會幫忙抬,怎麼人民醫院的就搞特殊呢?這不是加劇醫患矛盾嗎?

另一位網友則表示,自己曾經遭遇類似況。當時撥打了120急救電話,但當救護車到達現場后,醫護人員只是推來了一張椅,讓自己把病人抱上去,最終一個人完了患者的搬運。這位網友的經歷再次引發了對醫護人員職責的質疑,甚至提出了付費要求抬擔架的可能認為,即便急救人員沒有這樣的義務,但是面對一名病在床上的老人,作為一名醫生,救死扶傷的天去哪兒了?

面對這一事件,黑河市衛健委工作人員回應稱,急救人員確實沒有搬運患者的義務,但目前正推進醫療機構擔架員配備工作。這一回應引發了更多的質疑:如果是上孤寡老人或者家屬沒有能力抬老人的況,那該怎麼辦呢?難道醫護人員就能眼睜睜地看著病人躺在床上罪嗎?

這一事件引發了對醫護人員職責和義務的重新思考,也讓人們開始關注醫患關系以及醫療系的問題。在現代社會,醫護人員的角應該是怎樣的?他們是否應該承擔更多的責任和義務?這些問題需要深探討和解決。